依法保障儿童权利
每个国家儿童都有权享受特别保护和帮助,这是关系到一个国家和民族发展、人类未来的非常重要的问题。
签署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的国家达196个,这足以表明世界各国对保护儿童权利工作的重视。
然而,联合国儿童基金披露,过去10年间儿童相关犯罪达17万起,每年有2,200多万儿童患肺炎等各种疾病,约1.75万儿童因贫困不能接受学龄前教育。
在动辄渲染“人权保障”的资本主义国家,许多儿童就像商品一样或被人贩子拐卖或被强制劳动,就连起码的权利都惨遭蹂躏。
但是,我国本着“把最好的献给儿童!”的原则,不分性别和父母或监护人的职位高低,也不管其财产和身体上的缺憾,保障所有儿童都尽情享受同样的权利。
根据儿童权利保障法和儿童保育教养法等儿童法及其规定最优先保障所有儿童权益,不久前再次通过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育儿法,依法保证国家育儿政策和措施顺利实施。
我国进一步夯实普遍的12年制义务教育制度和最优越的社会主义保健卫生制度,提高儿童精神道德素养和体能等,以确保儿童在教育和保健卫生领域的权利。
非洲一家媒体称,朝鲜为孩子们的身心健康和发展将教育和保健卫生结合起来并把它树立为国策,很好地保障儿童权利,这样的国家世上绝无仅有。
国家最优先重视儿童权利保障问题,依法保障相关社会措施,这样的朝鲜其未来将永远光辉灿烂。
(完)